一、招录计划
经研究决定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20名,其中:火场通讯员2名,火场文书3名,灭火战斗员15名。
火场通讯员(主要负责日常通讯保障工作及文件收发等工作)
灭火战斗员(主要参与组织日常训练、军事体技能学习、参与灭火战斗等工作)
火场文书(主要负责日常文字工作、资料收集、信息稿件撰写上报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无纹身,能适应岗位需求。
(三)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限男性。年龄18-25周岁
(五)身高不低于4050px,体重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六)优先条件:持有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体育院校毕业生、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国家游泳救生员资格、厨师证或具备通信、影视文化、汽车修理等其他专业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8周岁。
另: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现场报名
本次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采取集中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日24时至9月30日18时。
(二)报名地点:绥阳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51-26224627
18892413745(王队长)
18311660119(顾队长)
(三)报名资格审查。招录对象可于2019年9月30日18时前携带身份证(在县城区外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户口证)、退伍证、毕业证、县级人民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表(军、警招考标准)等材料参加招录考核。
四、招录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一)体格检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警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四)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绥阳县人力资源保障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录用的专职消防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对专职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后提任为班长。
(二)专职消防员工资、服装、伙食、住宿、保险等由我单位纳入保障,工资参照国家制定相关标准予以发放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逐月递增,新招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
(三)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制度,每月可享受轮休假以及全年15天带薪休假(不计入每月轮休假中)并参照专职消防员标准,为参与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员投保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51-28651405。(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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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消防大队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