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州范围内公开报名的办法,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8月以后出生(含1984年8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6.根据《怒江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舞蹈岗位报名人员需在国家和省级重大比赛、汇演、调演中,获得个人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怒江州生源地或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7年8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2名、音乐演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招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分别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zrsj.gov.cn和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网:www.nj.yn.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日
3.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文化路33号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联系人:怒学文18988370041。
联系电话:0886—3622232、3626796(传真)。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怒江州2019年民族文化工作团特招特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经审核组初审后,由用人单位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评
(一)考评时间及地点
1.考评时间:2019年9月5日
2.考评地点: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3.考评内容:
(1)舞蹈表演演员岗位考核由舞蹈基本功、即兴表演、自备舞蹈小品、怒江民族文化常识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2)音乐表演演员岗位考核由视唱练耳(五线谱、简谱)(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自备演唱演奏曲目1-2首、怒江民族文化常识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4.开考比例
现场应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
(二)最低考评分数线
本次考评由用人单位划70分考评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考评综合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考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聘用环节。
(三)定考察人选
考评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四)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届时因考察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统一组织到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纪律
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整个招聘考核过程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六、监督
特招特聘工作由州纪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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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