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4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昭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2.使用编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至2001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考生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昭平县内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使用教职工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和在聘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2019年昭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9年8月19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等媒体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咨询电话0774-6699771,6681193。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场报名并交验资格审查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1)2019年昭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贴好相片),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日上午09:00—10:40
•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昭平县人社局对面)。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00分钟。
•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按时到达考场考试,未按要求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可在笔试后的当天下午17点前在考场一楼成绩公布栏进行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5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当即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19年9月7-8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昭平县人社局对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又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
1.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经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递补申请,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发布面试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
(三)具体招聘事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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