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单位、人数与岗位
单位及人数:区人民医院5人,区中医医院4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2人,区第二人民医院1人,合计12人。根据报名、考核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岗位: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五官、中医、影像、麻醉、口腔、预防医学等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类岗位。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本专业技能,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学术和科研道德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相关要求
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在编医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历、职称、身份要求可适当放宽: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职称和编制身份可不作要求。
2.医学类高级职称人员,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编制身份可不作要求。
3.属于放射医学、麻醉学等我区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专业目录附后)范围内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编制身份可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
本人可直接到引进单位报名或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经引进单位初核合格后报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基本情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证书、任职文件、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等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张帖在报名表中)。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者到引进人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报名材料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2.资格复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并在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3.校验原件:考核前对应聘者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业务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核,区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考核测试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水平,并测试对本专业新技术、发展方向、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家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确定考核等次,以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聘用(应聘人员优秀票数须达到60%及以上才能纳入集体评议范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初步定于10月30日前。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采用实地考察或审查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拟引进的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一)本次引进人员占用事业编制。
(二)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员在郫都区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期间不得申请调离郫都区。对服务期未满8年而提出解除聘用的,用人单位应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和退回已享受的人才补贴等)。
(四)符合我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相关优惠政策及待遇的,兑现引进人才相关激励政策。
五、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在引进人才期间,区卫计局纪委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引进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875195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9楼
邮编:6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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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