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7名(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楼办公室(具体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东段21号)。
4、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
5、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楼办公室(具体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东段21号)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调剂。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核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工业园区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及管理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拟选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选用人员、由园区管委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二)选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一金)。
(三)选用人员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园区管委会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5103556。
六、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239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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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9年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