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特聘计划
(一)高中阶段数学教师10名。(其中,尖扎县民族中学5名,尖扎县第二民族中学5名。)
(二)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20名。根据全县各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需求情况分配。
三、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户籍不限;
3.应聘教师必须具备与应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特聘岗位相符,具备岗位所需的实际专业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数学教师的需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6.应聘高中数学编外教师的,优先考虑已退休高中教师,特需人才可不参加笔试。在试用期内教学效果明显的,签订正式合同,增加工资待遇。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本县在职教师不得应聘。
四、相关待遇
(一)编外聘用,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聘用教师每三年与聘用学校签订一次合同。
(二)编外聘用教师实行月薪制。高中数学教师月薪不低于5000元;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月薪不低于3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三)住宿。由聘用学校提供单人宿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18:00结束
联系方式:0973—8732877
联系人:诺日项杰
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聘高中数学教师需提供需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信息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及聘用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教育局和聘用学校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应聘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不参加笔试的特需人才按试讲成绩高低优先聘用。
(一)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第一部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
第二部分:相关专业知识。
(二)试讲
1、抽签:讲课人员提前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
2、备课:参加试讲人员只准携带教材和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写出一份与所抽课题相对应的教案。备课时间1小时。
3、试讲:试讲人员面对评委讲一节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为45分钟。
笔试和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试讲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再次审核本人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聘用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根据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九、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凡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试讲、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特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尖扎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