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400名:普通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150名,小学教师150名。
2.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年龄要求18岁以上、50岁以下,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和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公告,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8月2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受理凭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但需在2019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受理凭证,否则予以解聘)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2019年江永县公开招聘政府聘用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
(三)考试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采取直接体检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采取考试、体检的方式进行。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所有应聘考生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2)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3)小学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体检及资格复核
1.体检
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测。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负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七天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资格复核
体检对象提交学历档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对体检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核,主要复核是否达到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
需要通过笔试竞聘的岗位,因体检及资格复核不合格或体检及资格复核环节中自动放弃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及资格复核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及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笔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江永县政府聘用合同制教师聘用合同书》,县人社局鉴证备案。
五、招聘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管理方式: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县编制管理,聘期为三年。
(二)工资与待遇:政府聘用合同制教师在聘期内工资与员级同等级别的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县教育局为合同制教师组织相应的培训、培养,为合同制教师专业成长提供帮助。
(三)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审:合同制教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个人档案交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合同制教师的职称评审,由其档案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按属地原则推荐申报。
(四)工作安排:具体到校的岗位由江永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员情况进行安排。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律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公开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江永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751256
江永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2372005
八、咨询电话
江永县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
联系人:刘老师(13469365949)、何老师(13607466023)
九、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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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江永县公开招聘政府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及要求.xls
江永县人社局江永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