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并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专业要求:哲学类(B0101)、经济学类(B0201)、财政学类(B0202)、政治学类(B0302)、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截至2019年7月31日)。
5.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11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大院806室报名。联系人:李洁婷,联系电话:82119313。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报名表(可在网页下方下载);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及鉴定;
(4)计划生育证明;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证件和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在审核后退回。计划生育证明报名期间如无法提供的,可在面试前提供。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不适合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顺序相应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财政局网页和本局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合同年限及待遇
(一)合同年限。本次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暂为1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因政策原因未能续签合同的除外)。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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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