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5918783330@163.com。压缩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中午12:00时。
2.笔试:经初步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满足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的将统一组织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次岗位招聘。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高低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主要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及真实性进行详细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到面试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审查名单、面试安排等事项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告发布。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等事项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告发布。
5.体检:根据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排序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带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到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6.考察公示和录用: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对外公布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3天。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天河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休假、年休假等福利待遇。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38622203/159187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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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共青团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