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19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纹身),能胜任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正在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招考报名),有违法犯罪或品德不良记录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09:00—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6日11:00—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考。如果毕业证上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6日11:00—9日12︰00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6日11:00—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19年9月18日9:00—9月19日14:30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月9日14︰30—18︰00到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室(黄河十六路渤海五路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资格审查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和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不受招聘专业限制报名的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应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9年9月6日前取得。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根据岗位性质不同,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详见《2019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试讲方式进行的面试,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用试讲+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13581158101、13754678055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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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