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4、具有全日制普通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阳信县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正在调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逃避服兵役的人员,经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7日
报名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3号阳信县人社局办公楼北门
2、现场提交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见附件);
(2)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将直接进入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一)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知识,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2、面试:按照1:3的比例,比例不足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察及体检考察和体检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000(含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自负部分)。以上派遣员工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县检察院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县政法委共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43-82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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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