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从全县现有村级果技员、工作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一般村干部(不含村支书和村主任)中招录事业编乡(镇)果技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内容以果业基础知识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安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y.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月6日,报名地点:安远县果业局办公室,联系人:钟秀川,联系电话:0797-3732123,手机:13970704181。原则上,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需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精神,“发布招聘信息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为急需紧缺技术岗位,则可相应降低招聘条件。
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费用。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者还需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人。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安远县公开招聘乡(镇)果技员报名表》(可到相关网站下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任职10年以上村干部需提供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介绍信及工资证明,村级果技员由县果业局统一出具工资发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9月9-10日)。安远县人社局、果业局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9月12-13日,地点:安远县果业局办公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考生可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3.其他事项。如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为依据),致招聘计划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
(五)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31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等条件下,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村级果技员和果业局聘用人员优先。如没有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按照《2019年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政审由县果业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一切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远县人社局报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县果业局按规定分别到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由县果业局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内违约的需缴交违约金壹万元。
正式聘用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编委办、果业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远县公开招聘乡(镇)果技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
本实施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37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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