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土资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与执法巡查、地灾防治及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设计等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热爱国土工作,遵守国土工作纪律规定。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不良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及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不满5年的。
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4.其他不适合在国土资源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贵定县国土资源局305室(原消防队院内三楼)。
3.报名需提交材料: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所报考岗位必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治理论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及考试范围,总分100分。由贵定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制定考试试卷。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综合表现评分。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贵定县国土资源局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贵定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审查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有无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
(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均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和“贵定国土”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公示
政审通过的,在贵定县人民政府和贵定国土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时间为5天。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在招聘过程中,经多次联系,电话均未接通,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
2.试用期工资:157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合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3000元/月(含保险)。
4.聘用期一年,优秀者可续签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贵定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54-5221817。
贵定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