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隶属海南省教育厅,从事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的教学研究,以及相关的校长、教师培训工作,为正处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育研究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研究队伍结构,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15—2018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是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基础教育课程研究、办公室文秘三个岗位,每个岗位1人,共计3人。(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相关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至8月7日晚上12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邮箱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各项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格材料,报名时应以清晰照片或扫描件(jpg、pdf格式)形式报送。
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newhy0898@sina.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个人照片(证件照);
3.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毕业证(本、硕毕业证合成一张)、学位证书(本、硕学位证合成一张);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
5.其它相关资格材料: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职称证书等;
6.如有所报岗位工作经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工作年限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
7.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8.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材料;
9.海南省内其他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下载填写《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报考相应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格材料,报名时应以清晰照片或扫描件(jpg、pdf格式)形式报送,如未报送,按自动放弃处理。
3.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不能出具具有所报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的,视为无相关工作经历。
5.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6.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官方信息的发布平台是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门户网站“好研网”(网址:http://www.cerhy.com),招聘期间将发布多个公告和公示,含有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请务必及时查看。
四、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我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于2018年8月9日前在我院门户网站“好研网”上公布,并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告知应聘者。
初审合格安排资格复审。各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018年8月12日9:00—12:00,进行资格复审(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复审通过方可参加考试,并在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形式与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9:00—11:00,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答卷时间120分钟。
考试内容: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岗位、基础教育课程研究岗位考查的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办公室文秘岗位考查的是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和应用文写作知识。
(2)要求
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正式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我院门户网站“好研网”和我院公告栏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者的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名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9点开始。面试顺序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内容
面试的内容主要是岗位能力测试。
报考教育质量监测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依据教育理论、教育统计与测评理论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
报考基础教育课程研究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课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包括:课程理解、课程建构、课程管理,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报考办公室文秘岗位的,主要是应用文写作能力现场测试和答辩。
(4)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 22号)。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5)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和考试的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当天17:00前在我院门户网站“好研网”和我院公告栏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程序在省教育厅和我院门户网站“好研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提请省教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办公室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并报送省教育厅核准后办理入编手续。
九、聘用期间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执行。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