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是福建省环保厅直属的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福建省环保厅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主要技术支持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的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录用后按照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报酬,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并由单位负责办理“五险一金”。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评技术评估人员2名(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各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好的文字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要求
学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21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98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全日制21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环评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中级职称的优秀人员。
(三)专业要求
化工、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科学等环保相关专业。
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福建省环保厅网站及其它人才招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请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于2018年7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fjhpzp@163.com。报名邮件的主题为:招聘报名,并将报名登记表的文件名变更为本人姓名后作为附件发送。报名表中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结束后,根据上述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
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同时一并告知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工作业绩和任职资格证书等)接受复核。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内容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五)体检和确定人选
通过面试考核人员,要按期提供体检报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仅限已参加工作的人员)等相关材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公益路7号华鞍花园2号楼301单元(邮编:350003)
电话:0591-83588753,18350060790
联系人:刘嘉成E-mail:fjhp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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