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洪泽区范围内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岗位工作,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德才兼备,事业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洪泽区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接受委托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表上2张除外)。考生可登录洪泽区政府网打印报名表格一式2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5日-(8:30--11:30,14:30--18:00,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区住建局办公室(洪泽区交通大厦403室)。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及技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总成绩。根据笔试40%、面试60%折算出总成绩。
(五)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原因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录用人选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和管理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洪泽区住建局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资水平参照局同类型人员标准执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洪泽区住建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720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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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