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2019年涟水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会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地点:
涟水县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18室
2.时间:2019年9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户口簿、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岗位表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1日。
4.报名成功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5.报名成功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开考比例为1:2,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照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2)满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选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面试,取加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进行。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待遇
岗位代码为001-006岗位的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等参照企业同类人员执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
岗位代码为007-009岗位的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等参照企业同类人员执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择业。根据每年的年度考核结果,续签下年度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本公告由2019年涟水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涟水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