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条件;
4、年龄一般为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宜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截止,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拟报名人员可先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dqghy@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代码+报考者姓名”。
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1、《蔡甸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蔡甸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
5、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事宜
初定9月下旬在蔡甸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用人单位委托相关部门组成考官组,采取与应聘人员面对面的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应变能力、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由考官现场评分。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深入考生的就读学校、居住社区、所在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工作、一贯表现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审批
对符合招聘条件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咨询电话
027-69606553
附件:
1.蔡甸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规划设计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3.蔡甸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蔡甸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