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是对外文化交流窗口。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护和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研究编辑 1名 专技岗位
文物资料保管 3名 专技岗位
展览讲解 1名 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研究编辑岗位
1、工作职责:
从事鲁迅文化、中国现代文学史、本馆藏品及博物馆学方面的研究与撰述;协助完成科研项目;协助做好有关学术活动的筹备、组织与协调;协助制定我馆出版计划,协助做好馆刊及其他成果的编辑、审稿与质量把关;协助落实、检查对本馆其他部门业务工作的学术支持,包括文物鉴定、展览内容策划或审定、社会教育活动学术内涵提炼等;协助做好本馆网站的内容设计或提供、审核可供发布的相关内容;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文物与博物馆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丰富的文史知识和较强的学术研究、文字写作和编辑能力;熟悉鲁迅研究、现代文学研究与博物馆工作及学科的特点和动态,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业务统筹、协调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了解国家有关出版的法规与标准。
(二)文物资料保管岗位
1、工作职责:
参与文物藏品资料的征集、保管、保护及本馆图书馆等工作;承担本馆藏品管理及数字化工作;承担组织本馆藏品按相关规定定期清点工作;承担本馆藏品的进、出库提用工作;协助完成本馆藏品著录、分类,协调藏品鉴定、定名定级;参与慰问文物捐赠者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执行馆藏文物保护、库房安全、图书资料等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本馆藏品保管工作具有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帐物相符、查用方便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为馆内各项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配合。
2、任职条件:
文物与博物馆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定文物保护方面的有关知识,硬笔书法工整规范;工作耐心、细致、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善于沟通合作。
(三)展览讲解岗位
1、工作职责:
承担对观众的日常讲解、接待工作;独立或协助完成专题讲解稿及普及性读物的编写;参与馆内外社会教育与辅导教育的活动;承担观众咨询意见、来信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任职条件:
招聘要求: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毕业;26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日语或英语口语达中级及以上水平。能使用日语流利沟通者优先考虑。有博物馆工作或讲解主持从业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luxunhr@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电子邮箱:luxunhr@163.com
监督电话:23128124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