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财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负责拟订行业管理制度、办法;办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上海地区考试;建立会员培训制度,开展相关培训;指导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对外联络交流和宣传等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职数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从事组织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已参加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以上,具有财经、行政管理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下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行下载),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以附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shcpa.org.cn)“网上投稿”栏目内。附件内应包括上海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传文件命名为“应聘者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
2、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3、考核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对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核面试由中心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未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64226210、64226206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
(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