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编辑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
网上报名须将上述材料(报名表、证件扫描件、照片电子版)通过网络发送至市基层办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gpjcb@163.com。笔试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
3.现场报名地点:桂平市委大院内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基层办)。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组织水平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其沟通协调能力。总分=笔试*50%+面试*50%,笔试或面试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证明,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桂平市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正式1年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俊枫,联系电话:0775—3391733,1837898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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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