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要求(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在职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6、报考定向招聘的,须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博爱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下派到博爱县服务或博爱籍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博爱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博爱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证明)、参加“博爱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博爱籍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包括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特招医学生、特岗全科医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提交申请
报考者于2019年9月16日8:00至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ai.gov.cn),点击“博爱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的唯一指定网站。
2、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9月20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9年9月2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或加载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表及相关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25日8:30至9月28日0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除卫生类岗位不低于2:1外,其他岗位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考生9月22日18:00前到博爱县人事考务中心(发展大道西段188号电商大厦东配楼606房间)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通过原网上缴费系统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报考教育类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
报考卫生类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基础医疗卫生专业知识》。
报考综合类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不接受他人代办)现场提交复审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
(2)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出具各类证明材料时需在正文中注明被证明人的身份证号码。
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长为10分钟。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面试按说课方式进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9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
(六)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发现考务工作人员或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683763、0391--86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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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爱县委组织部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