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1名,从事工程预决算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明府办〔2016〕1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5日之后出生);
(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市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二楼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3号),联系电话:0757-88635525。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近两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③如实填写《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9〕37号)。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讨论确定。
(四)考察。
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由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讨论确定。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635525。
点击下载>>>
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