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1名,从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招录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1年8月2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六)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往届毕业生”指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8年底或201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2.专业:招考单位已根据用人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考单位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户籍: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28日之后(不含8月28日)出生。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19年8月28日)。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雇用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不得报名。
三、招录办法
本次招录面向佛山市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四楼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联系人:郑亮洪,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②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专业测试,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
1、面试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时间为60分钟,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9〕37号)。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录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录的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66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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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