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22—35周岁。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中文类、经济学类相关专业,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08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200;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3、考生简历1份;
4、《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本次招聘直接面试不设笔试。
(三)面试:本次招聘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四)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五)体检: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280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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