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人员6名,工作职责主要是对乡镇敬老院供养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等服务,实行一年一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乐安县户籍或生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可至40周岁即1979年10月1日内出生。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招聘。
三、招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核减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民政局人秘股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个人简历一份(纸质版);
(6)其他须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能力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在2019年10月15日—10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民政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点:乐安县第四小学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拟聘,拟聘人员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乐安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被聘人员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县民政局确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解除合同。
六、聘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随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二)社会保障
1.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按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数缴纳。
2.按规定参加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乐安县民政局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