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南丰县税务局招收8名聘用制第一税务分局前台办税服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南丰县常住人口,年龄30周岁(含)以下,性别不限。
(二)岗位条件
1.热爱税务工作,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凡符合招聘资格的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南丰县税务局办公室(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二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由税务局人事部门告知审查结果。
(三)统一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含机试)、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与机试的分数比为6:4。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机试科目为office文档及表格制作基本技能,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由县税务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6日9时-10时上午进行,机试定于8月6日11时进行,面试定于2019年8月6日下午3时进行,考试地点:南丰县税务局办公楼内。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机试成绩×40%)×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入围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参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人选及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在第一税务分局跟班培训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五、待遇
1.试用期内工资1800元/月,餐费300元/月,无其它待遇。
2.聘用期内,基本工资1830元/月,绩效奖500元/月,餐费300元/月,单位缴纳“五险”(个人部分自行负担)。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成立南丰县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税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纪检组、第一税务分局、财务股、信息中心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税务局办公室内,负责日常工作。
七、本方案由南丰县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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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税务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