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具体为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自报名当天计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10月8日(周二)至10月14日(周一)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发布。
三、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均在本中心人事办公室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周二)-10月18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办公室(中心南楼三楼)。
报名要求:
1.《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时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7.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8.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2的不能开考,收费员(残疾人)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发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10月21日(周一)8:00至10月22日(周二)16:00。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科目为相关专业理论考试,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电话予以通知领取时间)到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楼三楼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费员(残疾人)岗位进入面试比例可放宽至1:1。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公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公告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将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情况将报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中心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2-668740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举报电话:022-6687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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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