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1、引进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2、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平阳县中医院2019年第二次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中医院人力资源部(鳌江镇兴鳌中路107号)。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及报名表。
(二)引进办法。
1、由平阳县中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如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3、高学历、高职称、有科研成果和主持过重大工程的人才优先录用。
4、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如岗位招聘指标未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将另行组织招聘。
三、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县外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本公告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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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中医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