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
2.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区,以2019年10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上述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10月17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1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1月8日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役士兵报考证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电话:2172119)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5号楼1201办公室。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3年10月12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须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20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详见湖州人才网)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9:00-11月8日24:00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预计可在2019年11月中下旬通过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七、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发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175933。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政策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0572-2175933。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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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