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9年10月1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19年10月17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月18日(共两天),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会议室(定海解放西路242号);
2、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本人播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信息错误或在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5、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由金塘管委会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等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即予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6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与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将在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评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取得专业技能考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金塘管委会0580—8042560;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金塘管委会、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金塘管委会0580—8593000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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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