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中心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信息)。招聘要求中涉及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中心人事联系。
(三)参加过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71.2分。今年内已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19年上半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一并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至本中心。(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
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心人事的电子邮箱。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中心人事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中心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如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手续,在报考人员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后办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718956赵老师
联系邮件:sswtch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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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2019年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招聘简章.xls
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
(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