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3年及以前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从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8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0日9:00-10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0月28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0月24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与人才开发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医学类(B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医学类(B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钢城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审查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应聘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10月20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由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634-5873011(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2019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应聘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