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综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收取电子版简历(投递材料要求见附件),应聘者投递应聘材料的邮件请直接发送至sadahr@163.com,邮件主题请以“美院+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职称+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招聘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人事处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
3.面试方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进行:
(1)专业/业务测试
用人部门对人事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比较筛选,并开展专业/业务测试。教师岗位专业测试由试讲、实际操作、专业知识测试、心理测试等科目组成。非教师岗位业务测试由实际操作、业务知识测试、笔试、心理测试等科目组成。
(2)院领导面试
人事处组织开展面试,由学院领导、用人部门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专家小组,侧重考查候选人专业/业务能力、师风师德、表达沟通、组织协调等方面。
(3)实习与考察
通过院领导面试人员,安排实习与考察,通过岗位实习和档案调阅,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道德品质等内容。
(4)体检
通过实习和考察人员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人事派遣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院党委会/院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进入人事派遣录用流程。
(6)事业单位编制录用和公示
符合学院事业单位编制录用条件,并通过学院进编考核的人事派遣人员,经学院党委会/院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确定为学院事业单位编制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提供免费班车和午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21-69977820
招聘邮箱:sadahr@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ada.edu.cn/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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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