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专业审核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
8.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西政务网和西岸人才网等网站发布。考生从2019年10月15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河西政务网:www.tjhx.gov.cn
西岸人才网:www.tjhexijy.com
四、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至2019年10月28日17:00
审查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至2019年10月29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11月1日9:00至17:00。
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招聘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不得变更已经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不得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专业考试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试卷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1月6日9:00至2019年11月8日9:00。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11月20日9:00以后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11月25日-11月26日,招聘单位完成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5日9:00至12月6日17:00。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19年12月11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优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西政务网和西岸人才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为准,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区属事业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考务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8013603、28013570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827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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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