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工业园区地处邹城市太平镇,毗邻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平镇是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镇、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先后荣获全国卫生乡镇、全国生态文明镇、国家级重点镇、山东省级文明镇等荣誉称号,为山东省10个新生小城市试点之一。邹城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7月,2006年8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成为省级工业园区,是邹城市工业经济的主战场。邹城工业园区以高科技化工、健康医药和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园区内现有荣信集团、鲁抗医药、太阳宏河纸业、泰山玻纤、中再生集团、艾孚特科技等一批龙头企业。园区于2018年6月获批省级化工园区,并先后荣获中国新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济宁邹城精细有机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绿色园区,成功入选山东省智安化工园区试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邹城工业园区作为济宁市开发区改革试点的排头兵,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去行政化改革方向,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的引领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新旧动能转换的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为此,园区全面实行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部分领导职位面向全国、全省进行公开选聘,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职位
1、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3名;
2、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兼职副主任2名;
3、园区投资运营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4、园区专业招商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学历,具有高科技化工、健康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5、管委会专职副主任重点面向山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报名人员须任副科级职务(相当职务层次)满2年,熟悉园区运行或招商工作,有省级或国家级园区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6、管委会兼职副主任重点面向山东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选聘,报名人员应熟悉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情况,有研究团队或研究成果转化者以及获得过“国家级重点工程人选”“泰山学者”等称号者优先聘用。
7、园区运营、招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面向全国选聘,报名人员须任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有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内知名招商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刑事处罚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连同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到邹城市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csgkxpbg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选聘职位名称+姓名”。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5日下午5:00,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选聘人选的年龄、任职年限等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聘资格。未进入资格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3、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邹城市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总分50分。
4、座谈面试。通过考察人员接通知后参加座谈面试,面试总分5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成绩。面试得分当场公布,综合考察得分和面试得分,按总成绩依次确定拟聘任人员。
5、公示聘用。在邹城市外宣网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
选聘的专职副主任薪酬按照山东省委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文件有关要求制定。
选聘的兼职副主任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采取兼职兼薪、特岗特薪等形式,参照经济发达地区确定薪酬,总体收入高于省内同等水平,具体薪酬面谈。
五、有关说明
1、邹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明确行政级别。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按邹城市管干部掌握,根据选聘人员原机关事业编制性质纳入编制管理。
2、对进入邹城工业园区的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进行档案封存,正式聘任后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表现优秀交流出园区到邹城市工作,档案职务和现任职务不对等的,采取“就高”的原则进行安排。
3、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邹城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8854790920
咨询受理单位:邹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举报电话:0537-5112380
举报受理单位:邹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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