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基层自然资源所专项执法岗位各所1个岗位,共15名;
(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专项执法岗位15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3年10月8日至2001年10月7日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四)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节假日和周末服从工作安排。
(五)报考基层自然资源所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及以上文凭,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使用电脑。
(六)报考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专项执法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退伍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愿意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承诺在应聘岗位服务2年(含)以上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共5天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注:周末不受理)。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自然资源局4楼人事股(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90号),联系电话:0759-7762122。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
2.需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4.应聘者无不良纪录,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根据招聘条件,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逐一通知(资格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县自然资源局4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2、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考生确认入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遂溪县政府网(http://www.suixi.gov.cn/)和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补录
以上工作完毕,如有其它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不愿接受补录的考生可放弃。如有放弃的,可依次补录。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分数由高到低,额满30名)为聘用人员,在遂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报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的工作须服从我局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我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聘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具体考核办法由我局另行制定)。
(二)待遇
聘用员工工资待遇参照遂溪县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
本公告由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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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