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创文巩卫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数10名,工作岗位在区创文巩卫办内设各工作小组调配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6日(3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报名办法及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请登录邮箱:xscwzp@163.com(密码:2173384),自行下载《霞山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创文巩卫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在报名表贴照片处贴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如实填写,并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在报名期限内到霞山区政府大楼1号楼2楼“霞山区创文巩卫办”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59-2173384;2173355。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部对应聘报名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人员,我部将通过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如需调整,经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一)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三)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部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
六、政审考察
考察人选从从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由我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核。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部委托相关劳务公司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二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可协商是否续聘。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八、递补
因应聘考生考核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九、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薪酬待遇:5000元/月包干(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等,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
(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和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xs.gov.cn)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湛江市霞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六)投诉电话:0759-2173384。
湛江市霞山区委宣传部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