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募对象及计划
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计划面向全县特聘农技员2人(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1名、农村能源站1名),聘用期限1年。
三、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招聘对象须具有清流县户籍(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科技人员不限户籍)、具有农业中级职称、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四、职责与任务
1.为贫困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为我县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积极服务我县农业,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业生产开展咨询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技能考核: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取前十名进入进行面试,如人数少于十名,全部进入面试。县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面试由专家组组织进
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业工作方面的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确定人选:根据技能考核信息反馈结果确定初步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初步人选的考察。
4.研究公示:经考察的初步人选,报局班子会研究并确定最终人选,将最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即为我县2019年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特聘农技员工作时间执行事业单位作息制度。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含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的,优先聘用。
七、待遇
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函〔2019〕510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报送清流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清农〔2019〕165号)有关精神,对特聘农技员给予2400元/月补助,聘期结束进行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元。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到11月1日。
2.报名地点:清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方式:0598-79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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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