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与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与协审、聘用及公示等基本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数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大田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3.年龄计算至报名结束前一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户籍不限。
5.专业设置: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月30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大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股(均溪镇凤山西路75号1幢三层)。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大田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或到报名处领取后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笔试得分加上加分项目得分计算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与学历相同者,以职称高者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学历、职称皆相同者,增加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人选。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1)财会岗位:企业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2)保管岗位:粮食仓储管理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项目(20分):(1)学历:所限专业全日制本科加5分,所限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加10分;(2)职称:拟聘岗位对应专业初级职称加5分,拟聘岗位对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每项加分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五、体检与协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后,由县纪检监察、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若体检、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所需人员按报名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协审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相关说明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3个月,底薪不低于1800元。经试用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2.所招聘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企业按岗位设定发放,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3.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笔试时须携带相应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笔。
4.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5.有违法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名情形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大田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7263568,监督电话:0598-72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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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