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龙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至2001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简介表;
6.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户籍认定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xxz.gov.cn/)、龙山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xxl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山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43-626003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3)所有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实行一次性办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本县以外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生健康局与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卫健局商县人社局研究确定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出现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考试方式及内容。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班时间)。领取地点:龙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得分仍相同的,以笔试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道大题得分又相同,则依次往上类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考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服务期为5年,在此期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简章由龙山县人社局、龙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山县卫健局人事股0743-6260031
龙山县人社局事管股0743-6230575
监督电话:0743-623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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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卫生健康局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