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方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在上海、长春、北京、西安、重庆、长沙等六个城市设立考点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如长沙以外考点出现岗位空缺,经招录学校申请纳入长沙考点的岗位职数。长沙考点的人才引进工作拟定于11月下旬进行,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另行公告。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录用为完全中学(兼有初、高中年级)的人员由录取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引进工作的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考试—签订预录协议—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签订就业意向—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信息公布网站:公告、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hrss.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fuwu.csedu.gov.cn)公布,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对象为教育部所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或具有一流大学(含具有一流学科的大学,以下均简称为“双一流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毕业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3、报考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岗位无要求的除外;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终审时提交,否则取消资格),具体见附件所列《岗位表》(附件2、附件3)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考办法、开考比例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均在报名网站报名,各考点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考人员在每个考点均可报名,但每人在各考点仅限报一个岗位。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须达到4∶1(含4∶1)方可开考,未达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职数。公费师范生岗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考急需紧缺型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3、资格审查采取由报考人员按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的方式进行。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上传)或《就业协议书》(必须填写个人信息内容);“双一流”高校往届毕业研究生应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同时均应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4、报考人员上传材料无法识别、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六、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试教组成,其中国家教育部所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免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2、进入试教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4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等的人员均参加试教);2020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报考人员均参加试教。试教时长6分钟,备课时长40分钟,满分100分,试教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得分(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试教顺序和试教内容由考生抽签决定;每位考生的试教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试教结束后依次领取。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试教;试教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所有考生的试教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试教结束后次日上午10点左右公布。
3、笔试和试教成绩按3∶7合成为考试成绩;免笔试岗位人员的试教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七、签订预录协议书、体检
1、各考点的试教结束后次日,入围体检人员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知。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及录用学校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预录协议书》。已签订《预录协议书》人员不能再参加其他考点的考试。
2、入围体检人选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同时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出现弃权者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在所有考点的考试结束后于12月中旬在长沙相关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签订就业意向书
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长沙市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与2020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长沙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资格。),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
九、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人事档案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转入长沙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联系电话(工作日使用)
招考咨询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0731--84899738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0731--8489971784899743
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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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时间安排表.xls
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费师范生)岗位职数一览表.xls
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职数一览表》.xls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