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数量
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86名。其中,省属驻市高校118名,市直事业单位75名,企业93名。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及《2019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2)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3、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驻市高校引进的人才,年龄以岗位目录要求为准。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在我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已与我市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市区企业岗位。
三、引进扶持政策
引进的人才除可享受岗位目录所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可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享受各类扶持政策。
1、凡属十堰市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2、创办领办企业,属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考核认定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综合资助。与市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可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给予10万至30万元补贴。
3、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相应享受子女入学、户籍迁入、医疗保健、职称评聘、家属随调等配套服务。
4、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还可叠加享受工作地的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支持政策,并给予一定补贴。
四、引进程序
按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2019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目录》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应填写《2019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版。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与考核。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等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4、考察与体检。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以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审批。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6、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补贴津贴按规定拨付至个人账户。
7、服务期限。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省属驻市高校人才引进及手续办理等工作由各单位自主开展;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单位指导下进行,相关情况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就人才引进工作中有关事宜会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引进人才所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按照《“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实施细则》及人才引进有关内容将在《十堰市武当党建网》《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更新,敬请关注。
咨询电话:0719—8116397、865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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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xlsx
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