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茂名水东湾新城政务辅助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政务辅助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具体详见岗位要求)。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办法。1.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一寸证件照(提供纸质版2张和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书面证明。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名时需提交社保缴纳证明。
5.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11月25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二路6号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711室机关党委,邮政编码:525027,联系电话:0668-2538980,0668-2538622,电子邮箱:sdwjgdw@163.com。
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财务岗位,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二)资格初审。由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五)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交社保缴纳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6)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六)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九)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聘用的,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报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我市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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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