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中在编在岗(不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后新进的人员)、现聘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品行端正,群众认可,愿意从事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学士以上学位。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现从事医疗、药剂、检验、护理、医保等岗位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选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5人,其中男3人、女2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6:0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deng.gov.cn),进入“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文件,不大于1M。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因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11月13日10: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对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选聘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须于11月20日9:00至11月21日9:3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医保知识和卫生知识两部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卫生知识部分包括医疗、药剂、检验、护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男女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不得随意改动)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审后退回。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医疗保障局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侧重工作实绩。
考察组要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严格审核考察人选的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影响选聘问题的,终止公开选聘工作程序。
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拟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名人员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公开选聘期间,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报名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选聘及其资格条件等有关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31-8452057(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