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重点科研院所(详见附件2)未就业毕业生或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要求全日制学历,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等);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已在夏津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9、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人员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名格式:姓名+最高学历院校)发送至报名邮箱:xjxrck@163.com;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夏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南城街252号)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34-3211187。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件,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内附彩色照片)、《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电子版。
在职人员应聘的另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国外学历学位另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相关要求: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夏津政府网(www.xiajin.gov.cn),下载简章附件《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4),按要求如实填写。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审查
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参加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时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并领取考试通知单。
对报考人员进行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凡注册虚假报考信息的,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使用综合类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沟通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上级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安排使用
(一)工作岗位。使用高层次人才引进专用编制,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一律先安排到乡镇、经济开发区或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一线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基层挂职锻炼,单位或本人有意愿的,根据实际予以安排。
(二)试用期限。硕士和大学本科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博士经面试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职务安排。工作满3年经考核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4年经考核优秀的大学本科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
(四)培养选拔。把重点高校毕业生作为年轻干部来源,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表现优秀的,直接推荐列入后备干部队伍。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双向挂职、考录遴选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七、管理及待遇
(一)补贴补助。引进人员优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住房,并享受生活补贴,县财政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2000元/月、硕士生15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
(二)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四)职称评定。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生参加工作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五)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管理;职务发生变动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八、其他
关于此次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夏津政府网(www.xiajin.gov.cn)有关通知公告内容,将陆续发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4-3211187。
附件:
附件2:夏津县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重点高校名单.doc
附件3:夏津县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doc
附件1:夏津县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