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考名额。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共计7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招考主管部门及单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招聘,若招聘岗位名额已招满,则报名自然结束。
(二)报名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学校将到相关高校招聘。应聘人员可在招考单位或相关高校报名(具体事项咨询招考单位)。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咨询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并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在高校或招考单位,由面试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面试考核组由相关成员、专家、领导组成。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现场试讲,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2.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由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报考同一岗位涉及多个单位的,由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实施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申报聘用人员函(请示)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带齐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盖鲜章)及《自贡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签约)工作人员花名册》各一份,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电话:18581918918)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13-81258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3—812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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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