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雇员制聘用人员(工作人员)29名。
二、报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报考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附件形式投递至“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电子邮箱:lhdqgzb@126.com。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电话”的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初审后,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从业经历、资质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荣誉证书和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分类命题,分值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应聘人员根据通知的笔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2.面试。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前50%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五)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待遇及劳动保险
(一)待遇。雇员薪酬基础工资年收入总额约5万元,绩效工资年收入总额约10万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二)劳动保险。依法依规为雇员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由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
(三)特别提示:“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地点位于长宁县竹海镇,并在兴文县石海镇设第二办公区。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1—46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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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