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管理:职数4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9年4月2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且尚未被录用的人员;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电子邮箱。同时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019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书面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2、资格审查与笔试
根据考生2019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由高到低按照岗位1:5确定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综合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5、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合作共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j.sh.gov.cn)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64313623(周一至周五,9:00-17:30)。
邮箱:shsjwgbs@126.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宛平路7号2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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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