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集安市第一中学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三本院校除外)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集安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2日—2001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1月2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一致;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从事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集安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0年8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办法,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11:00
—12: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
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三)。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19年集安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照3张。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参加考试。
(一)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1:00—3:50。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二楼221教室。
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时间共10分钟。
注意事项: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信息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到岗,2020年应届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双一流”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年5万元人才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免费提供80-100平方米住房,享受5年。
3.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4.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三)非“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重点本科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
普通本科院校(三本院校除外)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梅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集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及考务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2.政策咨询电话:
0435—6220877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0435—6224240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6215559集安市教育局
点击下载>>>
2019年集安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三号).xls
20202019年集安市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2日